为充分发挥人才支撑引领作用,根据《鄂尔多斯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和《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60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5名。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高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综合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年龄要求: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即1992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符合《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目录》所列学科和专业要求。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含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鄂尔多斯市在有关高校举办的校园招聘活动现场投递简历、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核
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由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现场组织进行。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须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4.以第二学位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第二学位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无影响取得第二学位证书因素的相关证明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信息或材料不全、填报信息有误等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资格复审时间、方式等事宜由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另行通知。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及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若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成绩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引进计划数的,组织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引进岗位要求,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由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要求的时限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除不可抗因素外,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及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从符合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仍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等环节,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1次。体检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由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公示结束后,由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按规定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相关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引才过程中未进入后续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才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其它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三)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引进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部:0477-8581189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电话:0477-8589919
监督举报电话:0477-858813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目录》
2.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