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在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基础上,全面推行“田长制”,市政府相继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鄂尔多斯市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着力打通耕地保护“最后一公里”。
《实施意见》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等重大要求,突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明确了“田长”设置要求和职责,市、旗区和苏木乡镇(街道)落实“田长制”职责,以及考核机制和监管体系,持续健全完善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以“田长制”为基础支撑的全民耕地保护体系全面推广、不断完善,持续形成耕地保护的齐抓共管“一盘棋”格局;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严防非法侵占和破坏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全市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决扛起耕地保护重大政治责任,大力推行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制度,在此基础上,今年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刚性约束,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按照国家部委及自治区要求,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高质量完成耕地保护各项既定任务,耕地保护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依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全市耕地保有量超出保护任务8.2%,粮食安全的“压舱石”更加可靠稳固。